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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笛头最怕什么

警笛头最怕什么(蛇最怕什么声音)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9-07 22:59:12 浏览5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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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最怕什么声音

说起蛇我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因为小的时候就在山区长大,无论是在山里,还是在田间地头,灌木丛都十分茂密,这样特殊的环境就成了一些蛇类的天堂,每年夏季的午后或傍晚,亦或是晚上捉知了等都会看到一些蛇出没。

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在田里割完水稻回家吃午饭,在一条田间小路上看到一条差不多有木扦担长的乌梢蛇横在路上,当时吓得我赶紧掉头从另一条大路跑回去,并喊了同村的其他伙伴抄着木棍、竹竿等家伙过去准备收拾,结果那条蛇已经逃之夭夭了,而它所经过的地方泥巴田里明显有蛇印。

其实问蛇怕什么声音,这样问并不十分准确,因为蛇并没有耳朵(一般说的耳朵是指耳郭),但是在蛇的下颚附近却藏着一个较特殊的听觉器官,即一根细长的耳柱骨,这种听觉器官没有耳孔、鼓室、鼓膜及耳咽管通过主动收集空气中传播的声音来进行信息传递,而是通过地面的震动来感知声波变化,因此蛇的听觉能力不是一般的差,而像盲蛇和响尾蛇这一类习惯了洞穴生活的蛇,由于受到外界的影响相对较少,其听觉能力就更差了。不过有人利用蛇靠地面震动来获取信息的这一特点来预报地震。

讲到这里,可能有人就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了,既然蛇听不到声音,那为何还有打草惊蛇这个说法呢?

其实蛇在捕捉猎物或者逃避天敌追踪不仅仅只是声音和眼睛,而且还需要靠嗅觉器官和被称作红外眼的颊窝器官来综合调节,我们经常看到的蛇“吐信子”其实就是蛇在不停的收集空气中的其为分子,而蛇可以结合眼睛的视觉信号和颊窝器官的红外线信号准确定位将要攻击的对象并发起攻击,即使在漆黑的夜晚,也可以通过红外线温度感应来发现猎物或天敌,压根不需要靠视觉。

蛇虽然是比较危险的动物,但它也是自然界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我们要保护好蛇类以及蛇类的栖息环境,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你最怕听到什么声音为什么

中国抗击疫情取得大胜,武汉现在也是个位数的努力,而且即将看到清零,但是,最怕听到的声音是有反复,希望清零后大家坚持一阵子隔离,不给疫情反复的机会,大家坚持,隔离是为了迎接全国抗疫胜利到来!

说说你最怕什么

我现在最怕的是:

一、怕上当受骗,如今假话,谎言,骗子,特别是电信诈骗,无时无处不在,稍不注意就会落入他们的陷阱。

二、怕老后眼睛瞎,到处都有坑坑洼洼,坡坡坎坎,生怕一不小心,一跌倒,永远爬不起来。

三、害怕战争,一发生战争,富人跑了,受伤遭难的总是我们普通老百姓。

四、怕资本主义巻土从来,特别是还乡团,那将会是坏人得志,好人受气,受苦受罪的总昰普通老百姓。

五、怕的是没有票子用,没有票子就不能生活,在一切向钱看的社会,没有钱不但別人看不起,连亲戚朋友就会远离你,生怕找他们借钱。

所以,我最希望的是国家强大,人民富裕,天下太平无战事,红色政权万古长青,使我们能生活在一个安安全全,公公平平,无灾无难,没有人欺负人、人欺骗人的社会环境之中。

什么声音让狗害怕

一些刺激性声音,如打雷声,拆轮胎,冲击钻,风筒,急刹车,或一些刺耳的声音都会引起狗的害怕,但对一些胆大性格凶猛强悍的狗也是一种挑衅,会引起攻击

张玉环案,真凶现在最害怕什么他该有哪些反常

前提:假设真凶另有其人!

我猜真凶最害怕的群体有两个,一个是警方,一个是网友!最害怕的事,应该就是案件重查,警察上门吧!

有人说,真凶27年前都能淡定隐藏,27年后又有何惧,只要保持正常的生活状态就可。确实有理,毕竟二十多年来,真凶过得心安理得。

但我始终觉得人是有弱点的,这就算他心理素质再好,也会敬畏警察,毕竟张玉环蒙冤27年,从另一角度来讲,警方出了不少力。而如今的警察早已不是当年的警察了,加上此案很大责任来源于警方办案的不严谨,所以这起案件只会越办越严格。

对真凶而言,他的反常行为应该会是对此案件更加关注吧,关注网上的舆论走向,关注网友脑洞大开的破案言论,关注警方的细节调查,其他的反常行为我还真的想不出来了。

题外话,如果真凶一点都不害怕,不紧张,那这个人简直就是魔鬼,太可怕了,不敢想象!

为什么警察抓坏人时总要呜警笛

1.要去抓人的话,一般不鸣笛,鸣笛的话说明两个问题:已经不怕你跑了,或者说让大家知道警察出警比马上抓到人更重要。

2.警察的职责绝不止是简单的抓人而已!法律和警察的底线作用,更重要的体现在于威慑力。这个威慑力才是最关键最重要的,为此别的职责甚至可以先放在一边!

3.警察抓人实际上并非都是鸣笛的。很多时候便衣已经把之前的工作都做了!鸣笛去的只是为了让大家知道,这个世界有警察在维护秩序。或者是出警的时候,鸣笛也是为了告诉大家,有警察在,还打算继续做什么违法犯罪的,赶紧收手!至于已经犯罪要逃走的,说实话,如果能够放弃正在实施的犯罪逃走,其实也是挽救了正在实施的犯罪受害者。

曾经危害一方,让人毛骨悚然的“刨锛儿”到底有多可怕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什么是刨锛儿?这是东北方言,其实是一种瓦工的锤子。

这种锤子一头是平的,一头是尖的的。

所谓刨锛帮,指的是90年代在东北横行一时的多个打闷棍团伙。

刨锛其实就是打闷棍。

打闷棍大家都应该知道,早在中国古代就有了这种犯罪形式。

也就是拿一根木棍,趁着对方不注意,一棍子打在后脑上,将其打晕,随后将这个受害者的财物洗劫一空。

打闷棍犯罪有几个特点,

第一是很隐蔽。比较有经验的罪犯,在打闷棍之前是不会随便拿出棍子的,受害者往往是被打晕以后,才知道被袭击了;

第二是可以不分昼夜的袭击。因为打闷棍是偷袭,即便在大白天也可以袭击,反正一棍子就倒了,对方难以反抗,双方也不会打照面(一般袭击者都会低着头,故意),不怕被他看到。其他作案无论是盗窃还是抢劫,主要是在夜晚作案。

第三是受害者难以防备。打闷棍是偷袭,任何是李小龙还是泰森,也是一棍子就倒,防不胜防,毕竟谁的脑袋后面也没有眼睛。

第四是收获较多。一般受害者被打闷棍以后,直接晕过去,甚至的财物肯定被洗劫一空,有时候连值钱的衣服和皮鞋都会被拿走。

第五就是没技术含量。盗窃江湖黑话叫做扒活,这是技术活,无论是偷钱包还是入室盗窃,都不是什么人能够做的。拦路抢劫其实也不容易,因为这是重罪,一般要看准了目标动手,抢少了对不起自己。而且面对面抢劫,受害者很可能会反抗。90年代东北很多男人都带着武器,大家打斗一下还不知道谁死谁活。

而打闷棍没技术含量,对着后脑猛击就行了,谁都能干。

但是,打闷棍其实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

为啥?因为青天白日都能作案,就算国家武术冠军也防不胜防。

而且打闷棍打的是人体脆弱的后脑,出手稍重,或者身体较弱(妇女、未成年人、老人)一棍子就能打死。

而东北刨锛帮就更狠,因为用的还不是木棍或者铁棍,而是刨锛。这玩意砸到人的后脑,出手略重一些,不死也是残疾。

90年代期间,尤其是下岗潮以后,大量工人失业没工作,而进城农民也被波及找不到工作。

因此,东北各地都出现刨锛帮。这些人有几十人的团伙,也有单打独斗的独狼作案。

仅仅长春一地,就有1995年刨锛帮陈立武团伙,作案34起,打死3人,打残20多人,残疾的有的是直接变成植物人,有的重残卧床,半身不遂都算是运气好的。

1997年刨锛帮阎文江团伙,作案几十起,打死的就有11人,其中包括一名巡逻民警。

当时东北各省都有刨锛帮,这些家伙极为嚣张,甚至流窜到北京作案,也是作案几十起后两个歹徒才被抓住。

但东北刨锛帮持续了很多年。

比如 2005年辽阳刨锛帮郭明单独作案被捕落网,几年作案13起、造成3人死亡。

2007年沈阳刨锛帮高宏伟被捕落网,共作案27起,导致4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重伤,也是“2007年辽宁省一号公案”挂牌督办。

警用车辆闪着警灯,但是没警笛,路口需要让行吗

想必大家都遇到过类似尴尬的处境:在路口等红灯,停车在后方,只闪着警灯却没有鸣响警笛,此时到底让不让行?让吧,万一人家不是在执行任务怎么办?闯红灯是要扣分罚款的;不让行吧,有可能会耽误任务的执行,同时同样面临扣分、罚款。

之所以会陷入两难境地,关于在于有些司机不了解警用车辆的使用规定,其次是不懂得变通:

首先,对于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社会车辆应主动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对特种车辆的范围有严格的限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都属于特种车辆的范畴,按照规定,以上特种车辆在且只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行驶速度、行驶方向才不受限制,同时也不受信号灯的限制,且其他社会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相对应的,如果特种车辆不是处在“执行紧急任务”期间,那么也受交通规则的约束,与社会车辆无异。

但是对于社会车辆和行人而言,避让与否的最大难点就在于不知道该车辆是否处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状态中。那么如何判断特种车辆是否是在“执行紧急任务”呢?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使用是判断依据之一。

对于警用车辆而言,警报器、标志灯具不是随便可以使用的,而是有严格规定的: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可以”的意思并非“必须”,也就是如果警车开启了警报器、标志灯具,那么一定意味着在执行紧急任务,社会车辆应当避让;但有些情况下,即便没有开启警报器、标志灯具,也有可能在执行紧急任务,也应当让行、避让。

2,《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使用较为笼统,很难准确判断警车是否在执行紧急任务,我们再来看《‬警‬车‬使‬用规定》中较为详细的规定:

该“规定”是2006年由公安部发布的,其中对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警‬车‬使‬用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在这一条中,又用到了“可以”一词,即即便是在执行紧急任务,仍然可以不开启标志灯具、警报器,或者只开启标志灯具。但无论执行紧急任务期间,是否开启了警报器、标志灯具,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也就是说即便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但未开启标志灯具、警报器,按照规定,社会车辆是可以不避让的,此时所执行的任务可能真的“不急”。

再来看第十七条的规定:

除护卫国宾车队、追捕现行犯罪嫌疑人、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的人民警察在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只使用警用标志灯具通过车辆、人员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

(2)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3)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使用警报器。

这一条就把意思表述得很明确了,即一般情况下,警车在使用时,只开启标志灯具,并不会鸣笛,只有当提醒车辆避让时,才会断续使用警报器。

根据这一规定,大家想必对这个问题就有答案了:对于只“闪着警灯”却没有鸣笛的警车,在路口遇到的时候,暂时先不必急于让行,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如果警车此时开启了警报器,那么意思就是提示社会车辆让行、避让,此时再让行也不迟。

二,对于应当让行却不让行的处罚

对于应当让行却不让行的,事后是要“吃罚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与第九十条规定: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款200元

对于刻意“阻碍”的司机,那么处罚就更严重了,极有可能面临拘留,这一点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有明文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为了避免被处罚,这也提醒广大司机,行车在路上,一定要注意特种车辆的标志灯具、警笛的使用,当特种车辆使用警笛时,就是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要避让、让行,司机应当予以配合,以免耽误紧急任务的执行。

当然,大家因为让行特种车辆而闯红灯“吃了罚单”也并不用担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的规定,违章信息是可以消除的: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避让、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是广大司机所人尽皆知的,但是对于只闪警灯而没有鸣笛的警车,广大司机朋友可能很难判断是否应当让行,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司机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如果此时警车开始鸣笛,那就是提示司机让行的信号,此时再选择避让、让行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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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笛头的三个弱点

1、警笛头的原设定,防御、速度、力量、能力和行为都是未知或不完善的,维基百科上的都是二设而已。2、警笛头是的“神”,特雷弗在Twitter曾称他为“无缘无踪,恐惧不断,坏事来的守护神”,来自“虚无”这片文章。不受沙皇核弹影响、空间扭曲、时间扭曲估计是从这个文章衍生出来的二设版本,称为“虚无版本”。3、警笛头的三大弱点最初是一些营销号拿一部同人作品来误导,并且还弄乱了百度词条,使很多人二设入脑,现在百度早已改了,你们重新看一下。(就是那个防御低,害怕子弹火焰,见带枪三人小队就会逃跑,超声波被遮挡,怕峡窄的弱点)

警笛头怕什么动物喷火龙为什么会喷火

警笛头是虚构角色,不怕动物。喷火龙会喷火原因如下:警笛头由特雷弗·亨德森(Trevor Henderson)创造。它是一个高大神秘的类人生物,以其古怪的外表和由他脑袋发出的各种各样的声音而闻名。正如它的名字,它的头是一对警笛。警笛头能够释放新闻广播、人类对话、警笛和尖叫的声音。火龙的体形庞大,消化力很差,众所周知吸入大量甲烷会让依赖氧气的生物窒息,通过进化它得到了一种能够储存体内肉类腐烂的甲烷的器官,而尸体的腐烂过程中,排放甲烷的同时也会排放磷,当磷到达一定的温度会自然,而火龙消化速度很慢,从口腔到肠胃富含了大量的磷,一旦火龙发怒,它的新陈代谢迅速飙升,导致体温直前升高,从而达到磷的燃点,一旦磷被点燃,就从特有器官里释放出大量的甲烷,从而喷出火焰,经过演化,它的身体以及内部器官能够承受1000——2000摄氏度的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