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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 提取

南通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江苏南通公积金怎么提取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9-15 11:38:19 浏览3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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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南通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要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XXX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完毕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要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XXX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员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员工在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能达到提取条件,则暂时不能提取的

江苏南通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总体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具体如下: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刚刚发布!南通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

今天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推出纾困解难新政策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和缴存职工纾困解难,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单位、职工各5%。

二、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满后,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分期补缴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

三、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向我中心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各分支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作出认定。

四、企业在缓缴期间发生人员变化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封存、转移、启封等相关业务;在缓缴期间出现职工调动、离职或退休等情况的,应及时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五、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视同连续,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七、疫情期间倡导职工网上办理,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南通公积金”APP、“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百通等渠道办理。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金管〔2022〕26号)、《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的通知》(通金管〔2022〕32号)停止执行。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1日

来源:南通发布

怎么查询南通市住房公积金

南通公积金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或者拨打12329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南通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南通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本人携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2.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二、南通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住房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总价。  

2.拆迁安置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款总额。  

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费用。  

4.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间内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5.租住住房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取额度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以上的部分,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金额。  

6.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的,申请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金额;房租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7.多人合租住房的,共同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的金额。  

8.火灾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住房损失总额。  

9.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的债务、应支付的房款

南通公积金2021年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1、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六部分构成。

2、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12%-14%幅度内确定,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非住房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提取

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

2、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户口迁移。

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

总公司内部跨行政区域的工作调动

3、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偿还个人债务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怎么查南通公积金

网上查询:1、南通公积金网上查询:2、查询项目: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3、注意事项:a、当前数据已包含南通市区、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数据。b、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以及”密码“.初始密码:000000.登录后,请您自行修改密码。如忘记密码,请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中心政策信息科或各县(市)管理部重新设置密码。c、到目前为止,们已收集到全市80%的职工身份证号。如果是因为系统内无身份证号不能查到个人账户,可以通过个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去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修改。

南通公积金app登录不上去. 总是让我重置密码

可以先用别的办法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_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5.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查

一、南通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查询步骤:进入常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查询密码;点击登录,查看公积金查询项目: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2)电话查询: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查询项目: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二、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