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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选择器的权重

css选择器的权重(css 选择器问题)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2-12-29 10:32:00 浏览3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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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css 选择器问题


这是优先级问题,如果前面已经用了 .dots span 来定义span的样式,那么后面如果只用 .actived 来给span叠加样式,在优先级上就会吃亏,会被css忽视。只有用 .dots span.actived 才能在优先级上与前面平起平坐甚至是碾压
css对优先级的计算是建立在不同选择器的权重上面的(比如说ID选择器的权重就比类选择器高),多个选择器并存的情况下会把它们的权重值相加后再来比较优先级(所以 .dots span.actived 这是三个选择器并存,而 .actived 只有一个选择器,谁优先一目了然啦!)。这个我就不详细说了,自己查。

CSS样式中多种样式进行叠加,哪个的权限高


一般情况是内联样式级别最高,内嵌其次,外部最低,如果同一元素在三个样式中都有设定则为多重样式的情况
在选择器的情况下,内联样式的权重是1000,ID选择器的权重是100,class选择器的权重是10.标签选择器的权重是1,
如果权重相同则使用就近原则,后大于前
在同一组属性设置中标有“!important”规则的优先级最大

css权重值的顺序是什么


1、!important,加在样式属性值后,权重值为 10000
2、内联样式,如:style=””,权重值为1000
3、ID选择器,如:#content,权重值为100
4、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 content、:hover 权重值为10
5、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p、:before 权重值为1
6、通用选择器(*)、子选择器(》)、相邻选择器(+)、同胞选择器(~)、权重值为0

css中为什么id选择器的权重是100


选择器 权重
!important Infinity
行间样式 1000
id 100
class/属性/伪类 10
标签/伪元素 1
通配符 0
---------------------
权重只是用来表示选择器的优先级,用数字来表示而已,数字没啥特别的意思,只要知道谁优先级高就行了

关于CSS的id选择器


优先级不够。建议楼主可以先百度一下CSS
的选择器的权重。一般来说,假设id选择器的权重是100,类别选择器的权重是10,普通选择器的权重是1,所以#menu
a定义的链接颜色权重是101,而你后定义的#first权重只有100,所以无法覆盖#menu
a
定义的颜色,解决办法是增加权重,如定义#first
a的颜色,这时候权重相等,但是根据规则,后面的样式生效。

css中权重关系是怎样的


css样式表的权重关系:
内联样式表的权重最大!
内部和外部样式的权重,和书写的前后顺序有关。(放在后面的会把放在前面的样式覆盖掉,覆盖的只是相同属性的样式,不同属性的样式会继续执行。)
!important -》 当前声明具有最高权重!
语法:background:red!important;
id选择器》class选择器》标签选择器》通配选择器

前端进阶:CSS权重知多少


CSS权重
CSS权重指的是样式的优先级,有两条或多条样式作用于一个元素,权重高的那条样式对元素起作用,权重相同的,后写的样式会覆盖前面写的样式。
权重的等级
可以把样式的应用方式分为几个等级,按照等级来计算权重
1、!important,加在样式属性值后,权重值为 10000
2、内联样式,如:style=””,权重值为1000
3、ID选择器,如:#content,权重值为100
4、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 content、:hover 权重值为10
5、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p、:before 权重值为1
6、通用选择器(*)、子选择器(》)、相邻选择器(+)、同胞选择器(~)、权重值为0

css的优先级顺序是怎样的


当创建的样式表越来越复杂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来自周围的标签,也可能来自其自身。下面我们从这两方面去看看 CSS 样式的优先级。

CSS 的继承性

CSS 的继承特性指的是应用在一个标签上的那些 CSS 属性被传到其子标签上。看下面的 HTML 结构:

《div》
《p》《/p》《/div》

如果 《div》 有个属性 color: red,则这个属性将被 《p》 继承,即 《p》 也拥有属性 color: red。

由上可见,当网页比较复杂, HTML 结构嵌套较深时,一个标签的样式将深受其祖先标签样式的影响。影响的规则是:

CSS 优先规则1: 最近的祖先样式比其他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1: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style=“color: blue“》
《div class=“son“》《/div》
《/div》《/div》

如果我们把一个标签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而自身没有的属性叫做“祖先样式“,那么“直接样式“就是一个标签直接拥有的属性。又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2:“直接样式“比“祖先样式“优先级高。

例2:

《!-- 类名为 son 的 div 的 color 为 blue --》《div style=“color: red“》
《div class=“son“ style=“color: blue“》《/div》《/div》

选择器的优先级

上面讨论了一个标签从祖先继承来的属性,现在讨论标签自有的属性。在讨论 CSS 优先级之前,先说说 CSS 7 种基础的选择器:

  • ID 选择器, 如 #id{}

  • 类选择器, 如 .class{}

  • 属性选择器, 如 a[href=“segmentfault.com“]{}

  • 伪类选择器, 如 :hover{}

  • 伪元素选择器, 如 ::before{}

  • 标签选择器, 如 span{}

  • 通配选择器, 如 *{}

  • CSS 优先规则3:优先级关系:内联样式 》 ID 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属性选择器 = 伪类选择器 》 标签选择器 = 伪元素选择器

    例3:

  • // HTML《div class=“content-class“ id=“content-id“ style=“color: black“》《/div》// CSS#content-id {

  •    color: red;}.content-class {

  •    color: blue;}div {

  •    color: grey;}

  • 最终的 color 为 black,因为内联样式比其他选择器的优先级高。

    所有 CSS 的选择符由上述 7 种基础的选择器或者组合而成,组合的方式有 3 种:

  • 后代选择符: .father .child{}

  • 子选择符: .father 》 .child{}

  • 相邻选择符: .bro1 + .bro2{}

  • 当一个标签同时被多个选择符选中,我们便需要确定这些选择符的优先级。我们有如下规则:

    CSS 优先规则4:计算选择符中 ID 选择器的个数(a),计算选择符中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以及伪类选择器的个数之和(b),计算选择符中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的个数之和(c)。按 a、b、c 的顺序依次比较大小,大的则优先级高,相等则比较下一个。若最后两个的选择符中 a、b、c 都相等,则按照“就近原则“来判断。

    例4:

  • // HTML《div id=“con-id“》

  •    《span class=“con-span“》《/span》《/div》// CSS#con-id span {

  •    color: red;}div .con-span {

  •    color: blue;}

  • 由规则 4 可见,《span》 的 color 为 red。

    如果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发生冲突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这与样式表在 HTML 文件中所处的位置有关。样式被应用的位置越在下面则优先级越高,其实这仍然可以用规则 4 来解释。

    例5:

  • // HTML《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style-link.css“》《style type=“text/css“》@import url(style-import.css); div {

  •    background: blue;}《/style》《div》《/div》// style-link.cssdiv {

  •    background: lime;}// style-import.cssdiv {

  •    background: grey;}

  • 从顺序上看,内部样式在最下面,被最晚引用,所以 《div》 的背景色为 blue。

    上面代码中,@import 语句必须出现在内部样式之前,否则文件引入无效。当然不推荐使用 @import 的方式引用外部样式文件,原因见另一篇博客:CSS 引入方式。

    CSS 还提供了一种可以完全忽略以上规则的方法,当你一定、必须确保某一个特定的属性要显示时,可以使用这个技术。

    CSS 优先规则5:属性后插有 !important 的属性拥有最高优先级。若同时插有 !important,则再利用规则 3、4 判断优先级。

    例6:

  • // HTML《div class=“father“》

  •    《p class=“son“》《/p》《/div》// CSSp {

  •    background: red !important;}.father .son {

  •    background: blue;}

  • 虽然 .father .son 拥有更高的权值,但选择器 p 中的 background 属性被插入了 !important, 所以 《p》 的 background 为 red。

    错误的说法

    在学习过程中,你可能发现给选择器加权值的说法,即 ID 选择器权值为 100,类选择器权值为 10,标签选择器权值为 1,当一个选择器由多个 ID 选择器、类选择器或标签选择器组成时,则将所有权值相加,然后再比较权值。这种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如一个由 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和一个由 1 个 ID 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指向同一个标签,按理说 110 》 100,应该应用前者的样式,然而事实是应用后者的样式。错误的原因是:权重的进制是并不是十进制,CSS 权重进制在 IE6 为 256,后来扩大到了 65536,现代浏览器则采用更大的数量。。还是拿刚刚的例子说明。11 个类选择器组成的选择器的总权值为 110,但因为 11 个均为类选择器,所以其实总权值最多不能超过 100, 你可以理解为 99.99,所以最终应用后者样式。


CSS中权重的优先级是什么


  CSS权重是由四个数值决定,看一张图比较好解释:

  从CSS代码存放位置看权重优先级:内嵌样式 》 内部样式表 》 外联样式表。其实这个基本可以忽视之,大部分情况下CSS代码都是使用外联样式表。

  从样式选择器看权重优先级:important 》 内嵌样式 》 ID 》 类 》 标签 | 伪类 | 属性选择 》 伪对象 》 继承 》 通配符。

  important的权重为1,0,0,0

  ID的权重为0,1,0,0

  类的权重为0,0,1,0

  标签的权重为0,0,0,1

  伪类的权重为0,0,1,0

  属性的权重为0,0,1,0

  伪对象的权重为0,0,0,1

  通配符的权重为0,0,0,0

  《html》

  《head》

  《style type=“text/css“》

  #left{color:black!important;}         /*1,1,0,0*/

  #container #left{color:red;}         /*0,2,0,0*/

  #left{color:green!important;}       /*1,1,0,0*/

  .container #left{color:blue;}      /*0,1,1,0*/

  《/style》

  《/head》

  《body》

  《div class=“container“ id=“container“》

  《span id=“left“》这到底是什么颜色啊?《/span》

  《/div》

  《/body》

  《/html》